山东临沂政府并发文要求律师不得接受相关法律咨询
新快报讯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山东临沂一项号称投资300亿的庞大“民心工程”,当地政府想借此打造“江北秦淮河”、“夫子庙”城市景观,在拆迁过程中,曾告知拒绝拆迁的居民“不拆迁取消退休金”,甚至通知当地律师不得接受“该工程的法律咨询”。
“民心工程”遭居民反对
涑河,始建于明代嘉靖年间,是最能体现临沂城市特色的“商业生活长廊”和“历史文化长河”。如今来自城内的生活污水源源不断地注入河道,淤泥、污水让河道变得臭气熏天。因为污染,让居住在两岸的居民备感苦恼。
2006年6月,临沂市发改委核准了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项目。核准文件中还提及,工程资金自筹解决。据《临沂日报》报道,2005年,临沂市做出了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的决策部署,决定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投资300亿,将16平方公里的涑河规划区,建成兼具水乡风情和商业旅游功能的“江北秦淮河”、“夫子庙”城市景观,使之成为临沂的标志性地带。
当地居民很难把“江北秦淮河”、“夫子庙”这样的城市景观,与“民心工程”联系起来。自从临沂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工程开始后,56岁的王进生就从一位饭店的老板,变成了一位反对那项“民心工程”的上访户。后来发生的暴力事件,让他感到了恐惧。现在他只好放弃了上访,“我不会再去上访,我希望法律能解决这场矛盾”。
不拆迁取消退休金
“对于拆迁补偿,政府是迫不及待地采取强硬措施。”2006年9月,涑河拆迁指挥部召开会议,会议明确要将拆迁工作完成情况与奖惩相挂钩,抽调的工作人员“完不成任务不能回去,社区干部要对被拆迁户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不签下协议坚决不罢休!”“他们就曾以取消退休金、福利待遇为由,胁迫居民签订拆迁协议。群众上访后,临沂房产管理局才‘建议责令撤销’。”王进生说。2006年9月5日,临沂兰山区东关居委发布了一条奖惩措施,规定凡是在9月20日前未按规定签订拆迁协议的:①已退休的居民,终身取消退休金及一切福利待遇(以后不再补发);②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现未办理的,终身不再办理其退休待遇;③凡是享受居委生活补助的人员,不按期拆迁,取消其一切福利待遇……
律师不得接受法律咨询
王进生疲于奔命的上访经历让他明白了很多,开始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可是,王进生在当地不能得到法律咨询。“各律师事务所接到了通知,谁还敢接我的案子?”
王进生所说的通知,是写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涑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征地补偿的实施办法》上:“各律师事务所、城内法律服务所:涑河拆迁一期工程即将开始。凡涉及该工程的法律咨询,都要以此文件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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