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思明区检察院签下了对曹某的逮捕令,因为他掐死了深爱的女友,葬命的还有女友肚里的孩子。(本报4月30日曾报道)
命案发生在4月29日凌晨,曹某猛地坐到女友的肚子上,压着他那尚未面世的孩子,用双手死死掐住女友的脖子。
他坐在屋子里有些害怕,“难道我杀人了?我真的已经杀人了”凌晨2时左右,曹某已经下定决心:“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他到灶台上摸了一把大菜刀,接连在左手腕上割了两刀,但血不怎么流,曹某再次在手腕上深拉了一刀。曹某爬到女友身旁躺下,等待死亡的到来。
一段时间后,曹某爬起来再次拿起菜刀,但由于流血很多,身体虚弱,曹某摔倒在地。他趴地上休息了10分钟后,爬起来摸出另一把锋利的小菜刀,这回换右手腕割了两刀。不过,死神还是没有收留他,血又停止流淌了。曹某拿着小菜刀还想抹脖子,但他已经完全失去了力量,刀只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割破了点皮。
上午9时左右,曹家老父破门而入,将儿子送进了医院。曹某没能自己结束生命,他对检察官说:“判我死刑吧”
女友怀孕令他欣喜若狂9日凌晨,曹$
检察官问曹某,你干吗要这么做?曹某说,因为她怀了我的孩子,但她不愿意生下来。在我一再要求下,她还坚持要离开我,我很生气。心想得不到,就把她弄死算了。
曹某,今年34岁,小学文化,外来农民工。1997年,他结了婚,当时他性无能,新婚妻子在几个月后提出离婚。曹某说,之后他就出外打工赚钱,也治好了病。
恢复健康后,曹某一心一意想找个女人过日子。他处过一个四川女人,却被骗了财。来厦门后,曹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兰兰(化名)。兰兰离过婚,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年龄还比曹某大好多。但曹某说,他自己也离过婚,很般配。
曹某花210元,在鹭江道租了间简易搭盖的房子,与兰兰周末同居在一起。曹某说:“我很爱兰兰,我希望她嫁给我,与我一起回安徽老家去拜会我的父母。”据说,兰兰曾答应,如果她怀孕了就嫁给曹某。
4月21日,兰兰告诉曹某,她怀孕了。曹某欣喜若狂,他带着兰兰到医院检查,确定她真的怀上了。曹某说,兰兰答应跟他一起回安徽老家。
4月27日,兰兰的几个姐妹跑来找她聊天。第二天她们走后,兰兰对曹某说,她不想要孩子了。兰兰说,她都39岁了,她与前夫已有一儿一女,而且医生还查出她患有子宫肌瘤,她实在不想再生了。
曹某不肯,两人越吵越凶,兰兰抛下一句话:“要么把孩子打掉,两人还可以一起过,要么就分手”。
第三份遗书没让女友抢走
兰兰穿好衣服想走,曹某不让,他把兰兰硬抱回床上。曹某还找出一根木板,把房间门用铁钉钉死了。
兰兰躺在床上生闷气,曹某坐在她旁边,两人说来说去又吵了起来。曹某非要兰兰生下孩子,跟他回安徽,兰兰死也不肯。
曹某事后对检察官说,当时他以自杀的方法胁迫兰兰。曹某拿出一张纸一边写遗书:“爸,妈,对不起”,一边对兰兰说:“你不答应我,我们就同归于尽。”兰兰抢过“遗书”撕掉了。
曹某再找了张纸写第二份“遗书”:“爸,妈,对不起你们,我和兰兰要自杀,请二老原谅不孝的儿子。”他还没签上日期,兰兰又抢过遗书,放进自己的口袋。
过了一会儿,曹某拿出一张汇款回执单,照第二份“遗书”写完,这回他没让兰兰抢走它。两人不断地吵架,直到曹某掐死兰兰。最后,他在遗书上补写了4月29日的字样,然后自杀。
记者手记
被杀的多是深爱过的人
昨天,一位资深检察官对记者说,最近真有些怪,“好男人”频频爆发情杀事件。据不完全统计,这一个月来,我市已经连续发生5起情杀案,其中有4起都是男方杀死“曾经深爱过的人”——女朋友或者情人。
确实,在常人眼里,这些夺命男人原本都不凶也不恶,他们也期望有个平常的家庭,家里有个过日子的配偶。然而,他们遭遇了情变——他们控制不住绝望和痛苦。
江西男子胡某说,他与女朋友双方的父母都见过面了,还摆过几桌相亲酒,在农村人眼里,女朋友已经是他的人了。但是,女朋友不仅悔婚,还告他强奸,要他掏3万元青春损失费,他实在是气不过,朝女朋友捅了三十多刀。
在常人眼里,那些被杀的女人多数都不是水性杨花,见异思迁。比如被曹某掐死的女人,她只是不想再生孩子,或许她还想追求自己的生活,这种想法本也无可厚非。
然而悲剧一个个发生了,我们发现,悲剧中的男女主角都陷入了感情的围城中——一个想进去,一个想逃出。在困顿中,他们又缺乏自控能力,也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倾诉对象,心中的怨愤没有出口,越积越多,最终满溢出来。
心理咨询师知非女士曾说,如果有人帮这类陷入心灵围城的人疏通一下,让怨愤的河流找到出口,矛盾其实是可能抚平的。一旦他们的心理归于平静后,自己回头想想,可能都无法明白当初为何深陷其中。
漫画朱利军
记者廖桂金通讯员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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