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律师董先生用的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被收取了账户管理费和年费,但他认为自己存钱到银行,和银行形成“借贷关系”,也就是借钱给银行,凭什么还要给银行缴纳管理费?他将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董律师告诉记者,我把钱存到银行,便和银行之间形成了一种“借贷关系”,银行得以用储户的钱放贷收取高额的利息。在此银行有什么理由向储户收取“服务费”呢?哪有债务人向债权人收取“服务费”的道理?“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都应属于银行的经营成本,银行转嫁经营成本让储户承担的做法是‘欺诈’行为。因此这些侵犯储户财产权利的项目应予撤销。”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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