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11日电(记者刘大江)在成都读中等职业学校不再“贵”。成都市近日宣布,从2007年秋季开始,成都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实行相同学费标准,中职学校高于普通高中的学费差额部分将由政府买单。
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此项政策适用于户籍在成都市9个远郊区(市)县,并在成都市区域内合格全日制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
这项政策实施后,中职学校高于普通高中的学费差额部分,由政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进行补助。对选择就读第二产业类专业的学生,政府每年补助学费1300元,第一、第三产业类补助1100元。由于第三学年为综合实习,政府学费补助只在第一和第二学年进行。市本级财政承担补助经费总额的80%,9个郊区(市)县承担20%。
成都市还规定,中职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要确保接受学费补助的学生在第三年参加综合实习并有劳动所得,保证合格毕业生顺利就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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