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出台措施鼓励扶持
本报梅州讯 梅州市最近出台三个政策性文件,实行领导挂点督办、资金支持、用地优先、引资奖励、政务监察,力争用两年时间,建成两个市级、八个县(市、区)产业转移工业园。
据了解,梅州市由市级15名党政领导挂点分工8个县(市、区)和市直,督促指导挂钩联系县(市、区)和市直本级加快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
在用好省产业转移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一定两年,每年1亿元和每年20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的基础上,对2007年、2008年省认定的县(市、区)属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次性补助200万元专项资金,并从2007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经省认定的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贷款贴息。同时,加快修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大额投资,对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按固定资产或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的1‰至5‰予以奖励。
(黄蔚山 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