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刘声)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组织好2007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各项庆祝活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国妇联、团中央等18个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制定出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各自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组织好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各项庆祝活动。节日期间,要以农村和贫困地区为重点,继续开展助学、助困、助孤、助残等活动,尤其要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乞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完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据悉,今年“六一”期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宫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将按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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