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卫生部宣布撤销牙防组之前,它的认证资格合法性和接受企业捐赠等问题就广受媒体质疑。有专家表示,牙防组的非法认证的背后是利益驱动。而卫生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证实了这种判断并非毫无根据。但是这个非法的、没有认证资格的机构之所以能够稳坐钓鱼台、欺骗公众、牟取巨额所谓的“捐助”,这背后的猫腻一定不会简单,我们的节目也会继续关注。
这就是全国牙防组的办公地点,一幢标着学生宿舍的老楼,而且只有两个人两张办公桌。从1992年起,牙防组开始为牙膏等口腔保健品进行认证,先后为佳洁士、两面针、乐天木糖醇等9种口腔保健用品作过认证。据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介绍,在认证过程中,除了检测和实验等少量费用,牙防组不收取任何资金,但是通过认证后,相关企业就需要提供捐赠,而且捐赠费用大大超过认证费用,例如,2002年牙防组为佳洁士含氟牙膏作出认证,并在佳洁士的广告中出现全国牙防组“权威认证”形象后,宝洁向它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虽然负责人称这些捐款是用于牙齿健康事业,但这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关于认证机构禁止接受企业任何赞助的规定。而许多人也由此怀疑,牙防组对这些企业进行认证的时候,能否保证公平。
专家采访:接受企业赞助是种什么性质。可能导致的后果。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起诉全国牙防组,立即成为众多媒体的焦点。有媒体评论说,如果没有李刚,或许全国牙防组不能成为一个热门事件。随着李刚的几次起诉,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资格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
李刚:我觉得这主要是一个公共事件,它跟每个人的利益都相关,它是个公共利益问题。
李刚对牙防组的关注源于他看到的一篇报道。
李刚:这个报道说常设人员就两个人,当媒体想进一步了解情况的时候,这些机构都采取回避的态度,这个情况确实给我的触动比较大。
李刚在查阅相关文件后认为,牙防组是一个没有认证资格的组织。
李刚:认监委的认证机构目录中没有发现牙防组这个组织之后,我认为这个基本上能确定它的合法性存。
2005年9月26日,李刚起诉卫生部、乐天公司和物美卖场。起诉理由为,全国牙防组对乐天口香糖的认证有欺诈消费者之嫌。朝阳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卫生部作为行政机构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
2005年9月28日 共同被告由卫生部改为牙防组,最终在西城法院获得立案。
2005年11月8日法院做出裁决,以全国牙防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为由,驳回,余案移交朝阳法院。
2006年3月22日,在回答牙防组认证工作是否违法以及是否给予行政处罚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做明确判断;但在提到牙防组的相关活动时,答复中表述为评价活动而不是认证。
2006年4月,卫生部肯定牙防组在全国口腔保健人员培训和健康宣传教育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回应被告事件,称卫生部不应作为被告,同时表示,卫生部没有说过牙防组不具有法人资格。
2006年8月22日,法院向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14日,国家认监委回应司法建议,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6年12月,李刚状告牙防组非法认证获赔8.9元。
2007年4月30日,卫生部撤销全国牙防组。
2007年5月10日 卫生部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牙防组在认证及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
来源:央视国际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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