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B超3个结果患者状告医院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郭卫艳)因怀疑自己怀孕而去医院检查,做了3次B超得到3种不同的结果。今天,太原市民周女士将中铁三局中心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中铁三局中心医院书面道歉,退还检查费用,并赔偿误工费用、精神抚慰金3000元。
因怀疑自己怀孕,今年3月周女士三次前往中铁三局中心医院检查。第一次医生说她妊囊太小,让她4天后再来检查。第二次B超报告显示她并没有怀孕,而是有子宫肌瘤,第三次B超结果是并没有肌瘤,而是已经怀孕。由于三次B超结果不同,3月23日,周女士在另一家医院做了检查,听专家说做B超次数过多会增大生育畸形儿的风险。周女士在这家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今天的庭审中,周女士认为,是中铁三局中心医院3次不同的B超结果,让自己再次在别的医院进行检查,对方理应补偿自己的检查费用以及误工费等。对此,中铁三局中心医院认为,医院虽然对周女士做了三次B超,但只收了一次费用,这是因为周女士怀孕时间短等原因,造成检查有困难,并且在第二次做了B超后的一个多小时就对诊断进行了修正,并没有对周女士造成危害结果,与周女士再次做检查等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应该承担误工费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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