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意见要求解决好上学难上学贵问题
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投入将进一步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以进一步解决我省在一定区域和学段内存在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
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
《意见》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十一五”期间每年为135万城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7年,为2.7万名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农民工子女免除杂费。
从2007年新学年开始,各级政府要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要从收取的学费和择校费中,提取5%作为助、奖学金。
用以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暂定为每生每年1000元,以后将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
2007年,以省开发银行为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2.2亿元,资助学生3.8万人;同时扩大高校奖、助学金资助比例,资助范围力争达到本专科在校生的20%。
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
《意见》要求,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改制学校。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省农村(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改制学校不再按改制政策招生,2008年秋季,设区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改制学校不再按改制政策招生,力求到2008年底清理、规范完毕。依托名校举办的改制学校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转为民办教育学校。公办改制学校债务和自聘教师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各种代收费,如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电影票费、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相应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我省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我省今年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今年,我省筹措4亿元资金,按规划维修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100万平方米。
同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全省重点抓好20个县(市)的试点,2007年年底前,全省各县市都要制定出学区建设规划,建设201个学区。2007年底完成全省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总目标,使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2007年,各设区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5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要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2010年力争达到80%,有条件的地方达到100%;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收借读费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此外,加快培养社会需要、易于就业的技能型人才。2007年,全省中职招生确保45万人,2010年达到140万人;“十一五”期间,全省要重点抓好150个专业实训基地和10个综合实训基地建设,100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15所技工学校,为社会输送220万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师资是城乡学生享有的教育资源中差距很明显的一项,今年,我省将“投入1800万元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同时,“组织3000名高校师范生到30个县的农村学校顶岗实习”。(记者刘彬、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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