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2008北京奥运会一步步逼近,相关筹备工作也都进入了冲刺决战阶段。场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试运行、37项测试赛等项工作紧锣密鼓,奥运期间更会繁忙异常,赛后还将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在这个过程当中,资金、物资和人员的使用量大,因此相应的监督监察工作就相当重要。
面对总投资将近3000亿元人民币的北京奥运,加强审计、监察等监督工作确实很有必要。2001年12月在北京奥组委成立之际,就同时成立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由来自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3位委员组成。几年来,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卓有成效,令人高兴。今年是奥运筹备工作的决战之年,几乎所有事项都要开花结果,原来的投资预算项目哪些需要追加,哪些会有所剩余需要调整,会不会出现大手大脚突击花钱的现象,都是不可避免需要面对的事情。因此,在千头万绪见分晓的年头,单纯依靠体制内的监督,是不是远远不够呢?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2004年就曾经有媒体报道过国家体育总局动用奥组委专项资金1.31亿元,尽管后来有关部门出面澄清斥为失实,媒体也道了歉,可不少老百姓见多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对诸如此类的报道和传闻,往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原因很简单,就是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对奥运巨额资金的使用过程缺乏必要的了解。
圆满成功地举办北京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的美好愿望,也承载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大业,公众当然有权利知道相关情况。奥运资金的来源,既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拨款,也有国内外捐助和赞助,还有各种融资以及其他名目。既然不是由商业机构自筹资金承办的赛事,既然是举全国之财力、物力和人力兴办的世纪盛会,就理应对全国民众公开透明。胡锦涛总书记今年3月23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2008年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使资金和工程运作公开透明,发挥最大效益。这一要求充分尊重和顺应了民意,我想奥运会筹备机构也会认真贯彻执行。
谁都承认直接参与奥运筹备工作的人员非常辛苦,可与此同时也风闻某些环节某些人不乏大手大脚、胡吃海花、贪图享受的行为。针对公众的怀疑,与其让一些参与其事的官员或监督委员会出面宣称没有问题、没被挪用,进行辟谣,倒不如应该尽量让整个资金使用过程公开透明。道理很简单,采用自说自话的方式自证清白,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因此,建议设立专门公开的网站,借助社会上的专业力量进行公开审核监督。应该说,凡事若能经得起广大网民和社会大众的质疑和拷问,就基本上可以让人放心。
俗话说:“心底无私天地宽。”奥运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只是一个方面,由于具有一对一的特性,容易引发人们“暗箱操作”“私下勾兑”的联想,因此其本身也需要来自公众的监督,尤其在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以纪检监督中的“双轨”为手段大搞贪腐广为人知的情况下,更应该在公开透明的监督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时至今日,北京奥运会筹备工作的方方面面,能公开透明的应该尽量公开透明,这样只会有益无害,可以有力遏制腐败违纪行为发生的可能。也就是说,“廉洁奥运”的实现,需要“阳光奥运”的支撑和保证。(作者:郑根岭)
(说明:北京奥运预算总投资原为2800亿元,2002年其中的环境治理投资又增加了120亿元,使得总投资达到29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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