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5月12日电(记者曾华锋)甘肃省经委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范围并由甘肃省重点监控的酒钢集团、金川公司等14户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量13.896万吨标准煤,占国家下达14户企业“十一五”期间平均年节能任务量42.34万吨标准煤的32.82%。
今年以来,甘肃省经委加大了对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全面启动了水泥、有色金属、冶金和石化等重点行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实施行动计划》的调研;完成了14户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重点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的评审;向国家发改委组织上报了67个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并有酒钢公司干熄焦等9个项目被国家列入国债备选项目计划;加大了能源利用统计工作,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60户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月报制度,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能源利用状况季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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