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 刘俊锋)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方礼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方礼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所得赃款12.664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余方礼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提出给“侄儿”500亩退耕还林地
自1999年国家开始在包括我省在内的部分地区试点退耕还林工程后,2002年,这项工程便在全国全面启动。
2002年10月至11月,安康市、岚皋县及岚皋县铁炉乡逐级传达并召开有关退耕还林工作的会议,要求在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当年退耕还林的栽植任务,对于按时完成任务且造林质量高的乡镇,可提前安排2003年的计划。
时任铁炉乡庙坝村村支书的潘坤玉、村主任刘燕虎和村会计刘成禄,商议了庙坝村退耕还林及争取退耕还林指标的一系列问题后,决定去上面“跑一跑”以争取指标。潘坤玉和刘燕虎找了岚皋县林业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时任该县粮食局局长的余方礼,请余帮忙争取退耕还林指标。
余方礼答应帮忙并提出:想给侄儿弄500亩退耕还林地。2003年正月,刘燕虎还专门到余方礼家收了投资款5万元。2003年2月25日,余方礼被调到岚皋县林业局任局长。
虚列退耕还林地410亩
造林结束后,岚皋县林业局派出干部唐洪毅前往庙坝村进行退耕还林设计,最后给庙坝村设计的退耕还林面积为5000亩。此后,庙坝村分得退耕还林指标4595亩,唐洪毅在验收时也只给庙坝村验收了4595亩退耕还林地。
庙坝村按规定分够农户在承包耕地内实施退耕还林的2000余亩外,剩余的2200亩只能实施荒山造林的休耕的坡耕地和荒山,全由“张传平”搞大户承包,其中余方礼以“张传平”的名义虚列退耕还林地410亩,就这样,他套取了国家钱粮补助款13.284万元。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查明,2003年岚皋县铁炉乡光荣村村主任刘桂礼,请余方礼和唐洪毅帮忙争取退耕还林指标,并承诺指标争取到位后可给每人分得一些,余、唐二人便答应等设计后再定。
很快,唐洪毅在光荣村做退耕还林实地设计时,将只能实施荒山造林的850亩休耕地、坡耕地故意设计成退耕还林地。唐洪毅将设计情况向余方礼作了汇报,并说设计成退耕还林的这块地由刘燕鸿(另案处理)搞大户承包,如果余方礼愿意,可在刘燕鸿名下承包200亩,余方礼同意后,刘桂礼收了余方礼的投资款2万元。
10余万元补助款被追缴
2003年,经唐洪毅设计验收的光荣村刘燕鸿名下的850亩休耕坡地造林,被列入退耕还林骗取国家给予钱粮补助。其中余方礼占有200亩。在当地检察机关介入前,余已先后兑现了两次补助共计6.38万元,这些钱都是由刘燕鸿领取后再转交的。此后,他被调任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和侦查后,余方礼涉嫌曾利用职务之便,骗取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款等一系列问题渐渐浮出水面。随后,检察机关将余方礼所得的19.664万元补助款全部追缴。
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近日,安康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方礼在担任岚皋县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将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休耕、弃耕等闲置土地及荒山按耕地设计成退耕还林,骗取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庭审中,余方礼提出自己为退耕还林投入7万元工程款,经法院查实这7万元的确用于了造林,故应从余方礼所骗取的19.664万元中予以剔除。余方礼还辩称他投资的退耕还林是给其兄余某搞的,且将光荣村200亩兑现款交给余某,由于无相关证据证实,法院未予采纳。
一审宣判后,余方礼对判决表示不服,并已提出上诉。
又讯 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的行政行为,防止在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近日,汉阴县纪委、监察局对2004年度和2005年度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据了解,检查组还将对弄虚作假、截留、挤占、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纠正,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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