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小偷,守门人葛金(化名)想出一个绝招——把电线安装在大门上,没想到单位副经理来查岗时被电击身亡。葛金追悔莫及,但仍然难逃法律制裁。11日,葛金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葛金1956年出生,郑州人,高中文化,在郑州一家摄影店负责夜间值班。
2006年11月16日,葛金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葛金明知在门上通电的行为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却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致使被害人谢某被电击死亡,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此,判处葛金有期徒刑11年。
葛金认为自己没有伤人的故意,发生这样的事故纯属意外,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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