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可以按月领养老金了,一位农民老人开心地笑了。
2006年底我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均居全国第一。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余额达1506亿元,约占全国的1/5。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十项民心工程”是分不开的。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07年,广东力争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840万、1250万、1600万、1910万和495万。
10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
今年2月10日,77岁的梁惠珍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手中接过养老津贴存折,她布满了皱纹的脸庞笑成了一朵花——老人从此每月可以领取60元的养老津贴。这是肇庆市首批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领到养老津贴。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处长杨健海介绍,目前全省共有约300万被征地农民,已经有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五个珠三角城市,和惠州博罗、阳江阳西、湛江开发区、肇庆端州四个试点启动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经过2006年的加快推进,目前广东共有130万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其中被征地农民大约占了100万。
杨健海表示,在“十一五”期间,广东全省的被征地农民将增加到约500万,养老保险除了在被征地农民中启动之外,还将陆续在有条件的农民中推广,最后覆盖到所有农民。
2300多万农民工最低工资提高
“真的要涨工资吗?”2006年9月1日,当得知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之后,白云区一鞋厂的农民工小王的脸上写满了惊喜。新标准实施之前,小王的月薪不过700元,略高于广州当时680元的最低工资。那一阵,在浙江打工的老乡正在动员小王辞职去浙江打工,因为那边的工资每月可达千元。“但我在广州干了两年了,已经习惯了广州的生活,而且公司的环境也还不错,就是工资略低一些。如果这次真的能够涨工资,我还是希望继续在这干。”
“虽然广东各个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都超过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但是在众多的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当中,很多农民工的工资还是比较低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副处长邓尧均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这些工资偏低的农民工和其他的劳动者,光是农民工,广东省目前就有2300多万。
广东省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办法,2004年底,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暨南大学开展最低工资课题专项研究,创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办法。2006年7月,在采用最低工资研究课题提出的组合法的基础上,结合国际上通行的各种办法,调整了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类调整为5类:第一类为780元/月,第二类为690元/月,第三类为600元/月,第四类为500元/月,第五类为450元/月。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7.8%,其中最高的增长32.6%。这次调整是我省历年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者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前列,有效保障了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172万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表示,我省经过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险基本实现了市级统筹,企业年金制度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06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比2002年底增长42.8%、36.4%、97.7%、77.9%、79.5%;五大险种基金积累额约占全国的1/5;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890元,比2002年增长35.8%;130万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72万城乡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确保了基金完全完整。
他指出,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社会保险方面,广东按照“覆盖广泛、惠及城乡、保障适度、待遇均衡”的基本思路,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不断推进制度创新,逐步解决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力争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840万、1250万、1600万、1910万和49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