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的民生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改革中的问题。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需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来解决。
正确认识民生问题产生的原因
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经济问题。一个人创造的财富越多,生活需求就越能得到实现,反之就受到抑制;一个国家创造的财富越多,人民生活水平就普遍提高,反之则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民生得到显著改善。这不仅能从我们的生活变化中感受到,而且能从一些民生指标中得到印证:从1978年到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3587元;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住房面积,城市从6.7平方米提高到25平方米,农村从8.1平方米提高到29.7平方米;从1982年到2005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5年提高到8.5年。
可以说,正是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民生改善提供了物质基础。但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也伴随着民生问题的凸显:有的人获得了更多的财富,有的人收入则相对较少,甚至有一小部分人生活面临困境;有的人是热门人才,有的人就业困难;有的人住房宽敞,有的人住房窘迫;等等。
为什么经济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突出的民生问题呢?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经济发展的地域不平衡性以及个人劳动能力不同。地域不平衡性,使不同地域的人们创造的财富存在差异;劳动能力不同,使个人创造的财富存在差异,这两个方面的差异决定了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获得的财富存在差异,民生问题就是这一差异的社会反映。这是一个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问题,任何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在大国则会更为突出。二是体制不够健全。这在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为明显。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旧的体制不断解体,而建立和完善新的体制需要一个过程,这也必然会加剧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比如,我国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等方面,就出现了许多“成长中的烦恼”。
法律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基础性手段
在经济发展、体制变革的过程中,必须重视解决民生问题。那种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再来解决民生问题的观点是有害的,有悖于社会公正,最终将使经济发展失去良好的社会环境,并危害社会稳定。在解决民生问题的诸多手段中,法律是一个基础性手段。具体来说,法律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平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不论是多还是少,都是民生的物质基础。只有这一物质基础得到法律完全和平等的保护,民生的改善才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人民才能够自主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
全面保护公民的劳动权利。劳动权利是公民改善民生的基础性权利,因为人民生活所需要的物质资料主要是通过劳动创造的。公民劳动权的法律保护,包括劳动择业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障权、职业教育权、劳动救济权等权利的保护。
发挥打击非法致富的作用。无论什么形式的非法致富,都会损害民生的改善,因为它以非法手段将别人创造的财富据为己有。打击非法致富,法律是最有效、最有力的工具。
发挥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基于能力、机会、环境、条件的不同,个人在创造财富与拥有财富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距甚至是很大的差距,从而导致民生问题。法律无论在事前的维护权利和机会平等方面,还是在事后的社会保障和各种救助制度方面,都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立健全法律救助体系。将社会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救助的范畴,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救助体系,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兜底性”办法。(梁木生)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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