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4月我省物价再升0.2个百分点
本报讯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昨天发布的调查显示,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为102.7,较上月再升0.2个百分点。自今年1月份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呈现逐月上涨的趋势,1-4月分别为102.0、102.0、102.5、102.7。
调查表明,八大类消费价格中,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居住等六类消费品价格上涨,涨幅均在1个百分点以上,只有交通及通信与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继续走低,分别下跌0.5与4个百分点。
食品价格走高是CPI上升的主要动力,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价格上涨6.7%,八大类消费品涨幅最大,致使CPI上升2.3个百分点。江苏调查总队有关专家说,4月与3月份相比,食品价格上涨0.1%,其中菜涨4.2%、茶及饮料涨1.9%、蛋涨0.4%、液体乳及乳制品涨0.4%、糖涨0.2%。翘尾因素是食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比如粮食、油脂、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1.9%、21.1%、16.3%,构成食品指数上升的主要动力。但从环比结果看,本月粮食等三类食品的价格较上月却下跌了0.4%、0.8%和1.1%。
(苏 调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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