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朱剑红)据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信息,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0%。涨幅比3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
这是今年以来我国CPI同比涨幅的首度回落。
据统计,城市价格上涨2.9%,农村价格上涨3.4%;食品价格上涨7.1%,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3.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下降0.1%。1—4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8%。
分类别看,拉动4月份CPI上涨的主要因素仍然是食品类价格:粮食价格上涨6.1%,油脂价格上涨18.6%,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7.6%,鲜蛋价格上涨30.4%,水产品价格上涨4.1%,鲜菜价格上涨3.1%,鲜果价格下降5.4%,调味品价格上涨3.8%。
其他类别的价格情况为: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7%;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0.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2%;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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