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在南和县郝桥镇红庙村村东的麦田附近,突兀地矗立着一个洗浴中心,另有一个饭店正在施工。周围百姓纷纷质疑耕地用作经营性用地程序的合法性,洗浴中心的主人———该村村主任则说该建筑有合法手续。
此处名为天都洗浴中心的建筑位于南和县郝桥镇红庙村村东,邢清公路南侧,占地约600平方米。附近是大片的麦田,而紧邻洗浴中心还有一个建筑正在施工。近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该洗浴中心从去年7月份开始施工,年前已建成,“生意还可以”,正在施工的是一家饭店,“和洗浴中心是一家”。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该洗浴中心的主人是红庙村村委会主任,占用的是自家耕地。接受采访时,该村村委会郭主任告诉记者“我手续齐全,都在县国土资源局那儿搁着。”
耕地变成经营性用地到底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洗浴中心的手续真的齐全吗?记者随后与郝桥镇党委书记取得联系,该书记自称去年刚刚调过来,对此情况不是很了解,“可以咨询南和县国土资源局主管此项工作的宁副局长。”但当记者就此事采访宁副局长时,对方称“手续应该是齐全的,但都在耕地保护股,对此不好下结论。”
5月11日,记者从南和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刘股长处获悉,此处用地走的是“临时占地手续”,续签时间从2006年7月6日至2007年7月6日,用地项目是“麦麸厂”,占地1亩。在“临时占地”上盖洗浴中心等永久性建筑物,刘股长认为是不允许的,“但查起来还得找主管副局长。”对于此事,该局主管监督检查的张副局长称,“我们会安排人员对此展开调查,如果确实如上所述,该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临时占地只适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等需要临时用地的情况,如施工中的用房、堆场、道路用地,地质勘察的钻探及试验用地,建设项目埋设地下管线用地等。临时用地单位,必须按照临时使用土地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地一般不超过二年,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必须提前申请续期,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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