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强)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达到取缔非法经营、遏制占道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保证机动车维修质量,下半年淮安市开始对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5月10日始,淮安市交通运管部门开始向淮安市所有机动车(含摩托车)维修经营业户发放交通、工商、城管、公安联合印发的《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方案》。
凡未取得交通运管部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各机动车(含摩托车)维修经营业户,在收到通告之日起,要立即停止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必须在2007年5月25日前至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申请开业许可,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继续经营;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要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承修车辆,不得超范围经营或占用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机动车维修;凡机动车维修“三项制度”尚未执行的,必须立即执行;在集中整治中,对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