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挣钱,一男子用面粉冒充毒品在江北进行交易,被警方现场捉获。4月25日该案经市一中院二审后,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男子刑期一年,罚金1万元。
面粉冒充毒品卖钱
去年6月初,廖某委托黄某购买毒品海洛因,于是黄某找到段某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700克,并约定将毒品分两包装,价格为每克110元。
同月18日晚上7时许,段某便按事先安排的,在江北区一茶楼将“毒品”贩卖给了廖某等人后,前往约定地点渝通宾馆取钱。当段某从黄某处收取“毒资”7.7万元时,被警方现场捉获。
经警方鉴定,段某贩卖的“毒品”中,未检出海洛因等。
假毒贩被判诈骗罪
段某归案后,向警方检举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分别涉嫌盗窃和贩卖毒品罪。随后,警方经段某提供的线索,捉获了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并查获藏匿的海洛因320克、咖啡因1006克。
去年底,段某被检方起诉到江北区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在刑满释放后,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假毒品,骗取他人现金7.7万元。虽然并没有以真正的毒品进行交易,但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由于段某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1万元。
上诉期间立功被改判
宣判后,段某不服,认为自己有重大立功表现,原判量刑过重,而且就在二审期间,他又检举了他人盗窃的事实,有新的立功。段某请求市一中院在原判决基础上,对其再从轻处罚。
市一中院审后查明,段某诈骗罪名成立,其在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属实,应算新的立功表现,对其可在原判基础上再从轻处罚。所以,市一中院对段某进行改判,以诈骗罪判处段某刑期一年,罚金1万元。记者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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