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违规医疗广告擅改审批内容
本报讯 (记者 刘欢) 昨天,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了对本市16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结果,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广告占到违规广告总数的83.1%。
本次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83次,涉及7种医疗器械产品。
目前,经市药监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
违规医疗器械广告
医疗器械名称 广告发布者 生产企业 广告批准文号
眼保姆 未标示 未标示 冀医械广审(文)第2007010002号
泰宝痛消灵 未标示 未标示 粤医械广审(文)第2006080111号
邦比通气鼻炎贴 未标示 未标示 川医械广审(文)第2006070018号
健尔马鼻炎仪 未标示 未标示 冀医械广审(文)第2006110034号
寒水石药王枕 未标示 未标示 未标示
众大清肺仪 未标示 北京同心众大 京医械广审(文)第2006040184号
奥博康复治疗仪 北京亚欧奥博公司 未标示 未标示
(制表:蒋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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