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廊坊电 (记者庞永力)“五一”之前去检车,不料车管所倒休,“五一”长假过后再去,检车已超过时限,多跑一趟不说,还得交纳罚款。廊坊市民张先生日前向本报记者投诉称车管所“违了约”,职能部门的规矩不应只定给老百姓。
张先生的摩托车年检期限是4月底。4月30日下午,他跑了10多公里,来到新建成的廊坊交警支队城南车管分所,却发现车管分所放假了,不能检车。同样去检车的至少有二三十人,大家只能回去。“五一”长假后,张先生又去检车,业务人员告诉他,他的车已超过检车时限,得交纳25元罚款。张先生解释说年检到期前他曾来过,车管所提前放假了。业务人员告诉他,处罚程序不能修改,只能交罚款。交完罚款后张先生很是不满:规定月底检车,他遵照去了,车管所提前放假应该是“违约”,超限不是他造成的,这罚款交得冤枉。张先生认为,很多职能部门的规矩是铁的,老百姓不能违背,但职能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倒休、开会,老百姓因此白跑路、超限,由此产生的损失却由老百姓承担,很不合理。
记者就此采访了城南车管分所的负责人。据介绍,车管分所于4月29日提前放假,是遵照上级的安排,公安机关在长假期间要有超过一半的人值班、备勤,以随时处置突发、重大事件。为保证警员的节日休息,自去年“五一”开始,上级机关安排长假前提前两天倒休,倒休期间业务窗口不办公。现在公安部门使用的管理软件是全国统一版,地方不能修改,一旦处罚程序启动,也只能执行。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平日他们已加强业务窗口的时间管理,开会、学习全部放在下班后加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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