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朝辉 安全 记者 安钢/报道
本报讯 近日,家住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二道村的王某因给他人发黄色短信而引发纠纷并将人打伤,自己锒铛入狱。
事情还得从2006年12月28日说起,当天下午5点多钟,王某闲来无事,将自己手机中一条黄色短信给亲属孙某某(孙某某系王某妻子的两姨弟弟李某的妻子)发了过去,谁知当时孙某某的丈夫李某正使用妻子的手机,发现该短信后,李某立即给王某回电话,质问为什么发这样的短信。
在医院住院两天后,李家人见李某伤势严重,遂到公安机关报案。2007年1月22日,经法医鉴定:李某的外伤已构成重伤,当日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经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于2007年5月10日因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城市晚报) 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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