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人群中的刘孝雨时刻不忘抓贼职责
本报资料图片记者 陈团结 摄
2007年5月15日,刘孝雨在西安雁塔看守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昔日的“反扒英雄”如今却坐在了看守所里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刘孝雨,34岁,安徽宿州市人。1991年在西安服役,自1992年首次抓贼,迄今有15年,他擒贼数千人次。他的名字在西安掷地有声,他曾经屡屡出现在各种媒体上。2003年6月5日,在一些对其“正义行为”的质疑声中,刘孝雨“伤心地”离开了西安。2005年2月,沉寂许久的刘孝雨又回到了西安,在苦苦等候部队办理退伍手续的日子里,继续着他的擒贼生涯。
本报讯(记者 程彬)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曾在国内外引起密切关注的民间反扒英雄刘孝雨被西安市雁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昨晚7时许,记者从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得到确切消息: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刘孝雨于5月14日被依法刑事拘留,一同被刑拘的还有同案的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而受害者曾是刘孝雨熟识的一男子,此案系双方在交往中产生矛盾并激化所致。
被刑拘是因涉嫌敲诈勒索
昨日下午,有读者致电本报称,曾被誉为民间反扒英雄的刘孝雨被警方刑拘。随后,记者从警方得到证实。
据小寨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5月13日凌晨1时50分许,湖北男子丁某到派出所报案称,他被人绑架敲诈,被迫打了两张共计3万元的欠条,身上的一块价值8万元的翡翠玉和一部手机被“抢走”。对方中有一人就是那个抓贼很有名的刘孝雨。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立案侦查。经过一天一夜的调查,警方确定性质系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先将犯罪嫌疑人戴辉、胡忠华、丁光明抓获,最后控制了刘孝雨。
经警方初步调查,5月12日晚10时许,刘孝雨、丁光明、胡忠华等3人在西安市南郊的罗家寨村喝酒吃烤肉。其间,丁光明声称丁某欠他1.6万元钱一直未还。刘孝雨对此感到气愤。他们打电话将受害人丁某约出,刘孝雨挥拳将丁某鼻子打伤流血。随后,3人将丁某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行至友谊路与雁塔路十字附近叫上另一名疑犯戴辉。
他们在车上对受害人殴打,并带至偏僻的三兆路。4名疑犯强行让受害者丁某给丁光明写下一张一万元欠条;同时,还给刘孝雨写下一张两万元的欠条。之后,4名犯罪嫌疑人抢走了受害者身上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一块翡翠玉(价值待进一步确定),声称还钱后返还这些财物。5月13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车至大雁塔北广场后,4人将受害者放下车。
交往生摩擦事发原因较复杂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事发原因较复杂,但是在双方交往中产生隔阂矛盾后激化导致的。
民警介绍说,受害者丁某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曾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大约在2003年左右,丁某和刘孝雨认识,是一种合作关系。丁某曾采访过刘孝雨并写过专稿,当时想在一家全国知名杂志发表,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刊发。事发后刘孝雨声称,丁某曾答应给他写书,自己一直从经济生活上帮助过对方,但一直未能出书。
民警介绍,丁某与刘孝雨吃喝来往多年,此后,在正常交往中,双方产生隔阂矛盾,并导致事态激化发生敲诈勒索案。据调查,事发当晚,在三兆路旁,刘孝雨让满脸是血的受害者丁某蹲下,并拿出照相机拍照。刘孝雨声称,他抓贼时都是这样拍照的,如不还欠条上写的钱,就将丁某此照片到处张贴,让丁某在西安混不成。
办案民警称,5月14日,得到警方在侦查的消息后,刘孝雨与受害者丁某电话联系,表示自己从丁光明手里要回丁某的财物,让对方撤销在公安机关的报案。两人在电话中约好到小寨路派出所见面,但受害者丁某却坚决不同意撤销报案。随后,自认为没事的刘孝雨将翡翠玉和手机返还给丁某时被警方控制。
5月14日晚,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疑犯刘孝雨、胡忠华、丁光明、戴辉已被雁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看守所对话
“戴铐子的瞬间,我特别难受”
刘孝雨从西安市雁塔区看守所监舍深处走过来,远远见到我们,他明显地愣了一下,接着招了招手,没有表情。然后,右拐,进了提审室。隔着铁栅栏,左手铐在座椅上的刘孝雨略有点不方便地欠起身,伸出右手来握。彼此都相熟,作为“反扒英雄”,他是新闻人物。与平日不同,他没有一见面就称呼老师,没有笑。甚至在整个交谈过程里,他都没有称呼过早就是熟人的我们。然而他的表情很淡定,眼神让人想到“坚毅”这个词,在大多时候直视过来。“谁给你们说的?你们怎么知道的?”这是他的开场白。
我本想帮小丁还债
刘孝雨:(开门见山)当时我还正在抓贼,和我徒弟一起。我们累了,就去吃烤肉,我徒弟不喝酒,我要了一瓶啤酒喝。这个时候,一个朋友来电话,说小丁(受害人)欠他1万6千块钱不还。
我和小丁2003年认识,后来他陆续借了我不止2万元,我的好多朋友他都借遍了,都没打欠条,他承认。……我就陪朋友去找他。我想告诉他做人要有骨气,他要实在还不了钱我替他还。等他的时候,我们去吃饭,我又喝了4瓶多啤酒。后来我上卫生间出来,见他到了,还在笑。我就揍了他一拳,真的揍了,他脸一转向我,鼻子就被打流血了。我说你要没钱,我帮你还债。
……(刘孝雨多次说让朋友和小丁跟他一起到派出所“说事”,但最终没有去。)
记者:你和小丁,关系很好么?
刘孝雨:关系,还可以。那天是我第一次对他发火。认识他的时候,他说自己是哪里哪里的记者,说我当兵这么多年抓小偷不容易,要帮我出书,让我出自传。我还想出一本科普的书,教大家如何配合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他答应帮我修改。
我在东大街抓小偷的时候,一天民警给我10元钱,让我去吃个饭,我就给了他7元。
记者:那你对他可不是一般的好。
刘孝雨:警察给我的奖励,我好多都花在他身上了。我要多支持他。我对他说,你要吃饭,要抽烟,要写作,我支持你。他写东西不抽烟不行。你知道我给了他7元钱的那次,我吃的是什么吗?我没敢花剩下的钱,不能花呀,不然明天咋办?我就是晚上回去,吃了七八颗花生米。我每次从老家回来,我妈都要给我带几斤花生米。我一般就是一天上午一个饼夹菜,下午一个饼夹菜……
想出书、结婚、生儿子
记者:你的生活,靠什么维持呢?又没有固定工作。
刘孝雨:就是抓小偷,警察会给一些奖励。
记者:那收入怎样?
刘孝雨:不一定。一天最少二三十元,多了就不一定了。有一次公交分局一个大队一天给我奖了1100元,有时民警自掏腰包。
记者:你喜欢这种生活方式么?刘孝雨:当然。记者:那你对将来怎么想的?
刘孝雨:如果真的没事,我就找个女朋友结婚。然后,如果可能生个儿子,照顾老人。在此之前,我要把两本书整出来,还没有想过成为真正的民警。
戴手铐瞬间很难受
记者: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在这里见到你。
刘孝雨:我也没想到。
记者:很难受?
刘孝雨:当然。肯定难过。首先,我是名共产党员。其次,这是个纠纷。在给我戴铐子的一瞬间,特别难受。去指认现场下车的时候,民警把铐子给我摘了,才下去指认的。刚好就碰到了两个小偷,认识我,就指着我说,他怎么也犯法了。民警还是对我好,让他们走开,说不关他们的事。
记者:从进来心情都不好吧。
刘孝雨:(眼睛转看地面,想了一下,又抬起眼睛。)就跟当年被小偷抓伤,被小偷诬陷一样。我父亲今年79岁了,母亲73岁了。我哥哥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父亲得了肾结石,我这几天正准备筹些钱回去看看。结果出了这个事。
我不会收小偷的钱
记者:你恨小丁吗?
刘孝雨:这个,一会再说。说不恨是不可能的。
记者:你能接受这个现实吗?我是说你本来是公众眼中的英雄。
刘孝雨:我想我爸妈,还有那些关心我的人,都接受不了。小丁嘛,不论是我多久出去,只要他还愿意和我做朋友,我就还会对他伸出友谊之手,有什么事还会帮助他。如果父亲知道我在这里说这些话,看到你们拍的这图片,他会说我成熟了。
记者:不好意思,有一个比较直接的问题。外界有一些传言……
刘孝雨:(不等记者说完他就插嘴了。)我知道,听说过。我只拿警察的钱和百姓的钱,小偷给我,我不会收。小偷经常有贿赂我的,但我绝不拿。拿百姓和民警的钱是干净的。
要在西安抓贼到死
记者:今天的这个事情,你反思吗?从昨天进来之后,想了些啥。
刘孝雨:(没正面回答。沉默了一会。)看在以前抓贼的份上,(我希望)能得到公安机关宽大处理。即使我得不到,能给我的小徒弟(指胡忠华)一个机会。他对我太忠实了……
记者:后悔过抓贼吗?
刘孝雨:肯定不后悔。因为这是我一辈子的选择,也是我喜欢干的事情。
记者:出来后,还会抓贼吗?
刘孝雨:出去后。(沉默片刻)假如要抓贼,只在西安抓,沿街乞讨地抓。戴手铐的时候我就想,以后不接受朋友的钱,不接受警察的钱,不认识新的朋友,就在西安抓贼,一直抓到死。
记者:也许你走出去,会发现,一些人对你的眼光变了。
刘孝雨:如果我再无缘无故地受伤,(我)会承受不了。平生尝世味,含笑看人生。这是我的信念。
(要走了。道别。欠身)告诉关心我的人,不要伤心,我会出来的,会更好的。
提审室的灯熄灭了,刘孝雨在黑暗中走出去,没有回头。本报记者 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