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赵飞报道:记者昨从华中师大获悉,该校2007年“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细则”将于本周末正式确定并公布,其内容主要是结合该校实际,对教育部此前公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进行解释和补充。
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备受外界关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就免费师范生的培养方案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其核心内容为:一、免费师范生需在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协议;二、免费师范生需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三、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四、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未履行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六、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是针对六所部属师范试点院校作出的基本规定,华中师大将在此基础之上,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对免费师范生的具体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计划将于本周末出台相关细则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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