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波)最近,省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纠
风工作会议和交通部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工
作精神,就全省收费公路规范车辆通行费减免提出具体要求。
省交通厅提出:省政府批准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省厅另行临时
通知免费车辆外,其他行驶收费公路车辆必须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要对管辖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情况进行全
面检查和清理,集中查处所辖收费单位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
车”车辆通行费行为,全面清理、收缴收费单位违规发放的车辆通行
费“免费卡”、“通行证”等;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结合治理商业贿
赂工作的开展,在收费单位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提高一线工作人
员的依法征费、严守职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抵
制各种违规减免通行费的行为;加强车辆信息管理,收费站要建立健
全免费车辆信息登记处理制度,健全记录,切实做到“应收不漏、应
免不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
传国家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和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确保国家政策家喻
户晓,促进公路收费阳光操作。
拒绝缴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要借助媒体公开曝
光,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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