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4日)晚10时许,冯先生乘出租车到达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某KTV娱乐城消费。刚进娱乐城不久,冯先生出来到外面烟摊买烟时,发现拉他的的哥正在娱乐城的前台领回扣,当时冯先生就感到被欺骗了,要求出租车司机给出解释,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送客拿回扣成为“潜规则”
一名经常在娱乐场所门口等活儿的的哥称:“现在出租车司机往娱乐场所送客人拿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了,干这行的基本都知道,毕竟大家都想多赚点。
”随后,这位的哥拿出一沓卡片,都是一些酒店、宾馆和娱乐城印制的宣传卡。记者在一张“××饭店夜总会”的宣传卡片上看到,除了联系电话和地址外,醒目位置还写着:“司机朋友送客提成:350元一趟(男客),80元一趟(男女同行),信誉第一,当场兑现。”
记者又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司机,大家都表示知道“拿回扣”这件事,而且越是高档的地方给的回扣就越多,最少的也能给10元钱。一名年轻的哥称,有一次他在天津站附近等活儿,遇到一辆外地大客车,司机不认识路,向他打听旅馆街一家酒店的地址。他将这辆大客车带到目的地后,因为车上人头多,光提成就拿了1千多元。
据了解,出租车司机只要将客人送到娱乐场所门口,等客人进去办好相关手续,就可以到前台登记一下车号和联系电话,按照那儿的“规定”拿到回扣。
给回扣行为涉嫌商业贿赂
针对此事,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的李先生称,酒店、宾馆等娱乐消费场所为了招揽客源,给送客人的出租车司机好处费,这种现象目前的确比较普遍。但这笔费用归根结底还是从客人身上出的,娱乐场所不可能自掏腰包承担。依据相关法规,任何以回扣或提成形式出现的经营行为都是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这种行为涉嫌商业贿赂,应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