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岗派出所近一月收留走失幼儿30余名,警方呼吁家长承担好看护责任
昨日中午,3岁幼儿刘华强的父母急匆匆地赶到罗岗派出所,见到走失近一周的儿子安然无恙地与民警嬉耍,他们一再对民警表示感激,上前拉着儿子相拥而泣。
3岁男童路边哭喊妈妈
5月8日中午,家住龙岗区布吉罗岗的刘先生在罗湖草埔社区附近把儿子刘华强丢失,就到东晓派出所报案。然而,接近一周的时间,都没有儿子的消息。14日上午,罗岗派出所民警从报纸上见到草埔幼儿走失的报道后,试着联系走失幼儿的家人,才知道派出所收养近一周的幼儿正是报道中走失的刘华强。
原来5月8日中午,罗岗派出所巡防队员在罗岗国展园路段发现一名3岁左右的幼儿独自在路上边走边哭,于是上前询问,但孩子只是哭着叫妈妈,说不出住址。队员意识到幼儿可能与父母失散了,民警整整一下午在周边寻找幼儿的家人也未找到,只好将幼儿带回派出所,安排专人照看,直到与其父母联系上。
辖区内居民多对环境不熟
据了解,罗岗辖区有近60个花园住宅小区,不少是近年来新开的楼盘,小区内居民80%以上都是在市内上班,晚上才回来,周边道路比较复杂,因此小区许多居民因平日是在市内上班,休闲也是在市内,所以对居住的道路环境不是太熟,经常会发生小孩一出门就走失的情况。
在5月13日下午,就有一姓马的先生和妻子带着3岁的女儿从龙珠花园坐84路公交大巴往市内,途中下车时竟将女儿遗忘在车上,等司机到达火车站终点站时,发现车上的女孩,好心司机只记得小女孩是在布吉龙珠花园站上的车,便只好将小女孩带回,向罗岗派出所报案。最后,正当派出所收留了小女孩后到处查找时,马先生夫妇通过公交公司得知女儿下落,才将女儿领回。
派出所聘专人照顾幼童
龙岗公安分局罗岗派出所所长贾庆国告诉记者,像以上情况走失的幼儿几乎每天都有,平均每月就有三十多名,因地处二线关外,人流量大,有的幼儿走失后,快的在半小时就可以找到家人,慢的也要几个小时,有的甚至要一个星期左右,派出所只好暂时收留。
为了照顾好走失的幼儿,派出所专门聘请了一名阿姨来负责这些走失幼儿的生活。记者采访时还发现有一名因父母贩毒被抓后无人照料的男孩被派出所收养,由派出所聘请的阿姨陪着在院子里欢快地玩耍。
贾庆国说,收养的走失幼儿大多是3至5岁,处于活泼爱动的年龄,虽然能走会跳,但许多都不能讲清居住的详细地址,因此给查找工作带来麻烦。对此,他特地提醒家长,平时要看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出门游玩,或是自己上班将孩子留给保姆带的,不仅时刻留心带孩子,还要交代好保姆看管。一旦孩子走失,在及时查找和报案的同时,要冷静配合派出所查寻,避免给查找工作带来影响。(见习记者/罗莎 通讯员/吴周伟 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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