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知情人透露,公诉人指控郑筱萸两项罪名: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据悉,郑筱萸涉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约645万余元,其中人民币近500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庭审从上午9时到下午6时结束,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结果。
高度重视
配备强大的公诉、审理团队
上午8时半过后,来自北京及全国的十多名记者陆续来到一中院门口,此外还有一家欧洲的中文媒体,但庭审现场戒备森严,不仅法院门口有两名武警站岗,开庭审理郑筱萸案的西中庭门口同样站在两名荷枪实弹的武警。
记者在庭外采访了几位旁听人员,其间,多名药厂老板前来,想旁听此案,但却未能办理到旁听证,无法进入法庭。
上午9时许,郑筱萸案正式开庭。据悉,由于此案为专案,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均配备了强大的公诉团队和审理团队。检方由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管理腐败专案的副检察长周晓燕亲自出马,组成四个人的强大公诉人团队。周晓燕曾主办过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熙等重大贪腐案件。该案的审判长则由北京市一中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吴在存担任。
郑筱萸被“双规”后
“明白默认亲属收礼是受贿”
据了解,郑筱萸涉嫌收受贿赂的645万余元中,大部分是在药品注册中收受的药企贿赂,包括海南康力元集团和浙江两家药企,也有的来自郑筱萸的下属。前者是通过贿赂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方面谋利;后者借此获得晋升机会。从检方的起诉看,郑的贪婪程度令人咋舌,少则两万元,最大的一笔贿赂高达100万元。
除涉嫌受贿罪外,郑筱萸还被指控犯有玩忽职守罪。郑筱萸上任后推行的第一个重大政策,就是强制推行GMP认证,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能取得认证的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检方起诉称,郑筱萸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推行认证政策,给广大百姓造成伤害。
在听完检察官的起诉意见后,郑筱萸说:“在被双规后,我想明白了,那些药厂老板是换个方式来行贿我,他们给我老婆和儿子干股和钱,我没有干预,而是予以默认,这就是受贿。”
面对受贿质证
郑筱萸基本予以承认
据知情人士介绍,昨日,出庭的郑筱萸并没有穿看守所的黄色囚衣,而是着便装出庭。他面色凝重,表情严肃,不时低头。
在质证阶段,面对检方出示的指控受贿罪的证据,他基本予以承认,只是对个别证据显示的金额提出了异议。但是对于玩忽职守的指控,郑筱萸特意从药品注册的专业角度为自己进行了辩护。他认为自己推行GMP认证的初衷是好的,是希望实行全国统一的药品认证标准,是为老百姓的健康负责。郑筱萸的两名辩护律师昨天为他的受贿罪进行了罪轻辩护,对玩忽职守罪进行无罪辩护。开庭过程中,郑筱萸妹妹坐在旁听席上,她多次低头掩面而泣。
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后,所有的旁听人员和公诉人、辩护律师均被法院安排到了法院集体食堂用餐,没有人走出法院。下午的庭审一直持续到6时才结束。
伴随着郑筱萸案的庭审,与之密切相关的关键人物———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案何时开庭也备受关注。据称曹文庄在检举郑筱萸方面有功,而郑的多笔受贿款与曹文庄也有关。昨日,北京市一中院有关人士明确表示,曹文庄案检察院还没有起诉到法院,目前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因此,曹文庄案最早也要6月才能开庭。
此前,郑筱萸之妻刘耐雪、儿子郑海榕虽因同案被查,但昨天没有现身法庭,检方起诉书的表述为“另案处理”。本组稿件据《法制晚报》、《北京晚报》等
郑筱萸其人
郑筱萸 1944年12月生于福州,1963年,郑筱萸考入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后被分配到了浙江,在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原国家食品管理局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合并为国家药监局,郑出任该局第一任局长;2005年6月,郑筱萸被免去局长职务,担任中国药学会理事长。2006年12月28日,已经去职一年半的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纪委“双规”;今年3月1日,郑筱萸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郑筱萸等人违法案暴露出五大问题
今年2月8日,在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在讲话中说:郑筱萸等人的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许多问题:
第一,暴露出监管法规制度存在问题。相关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不健全、有漏洞。一些规章规定的程序不严密,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过大。甚至有的规章可以被个别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擅自修改。另一方面是对公共权力监管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缺少对审批等重要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办法。
第二,暴露出监管工作思想有偏差,对政府部门工作定位不正确,没有处理好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的关系、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单纯强调“帮企业办事,促经济发展”,没有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落实好。
第三,暴露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有缺陷,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
第四,暴露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
第五,暴露出在出台重大监督措施、处理重大问题、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没有落实民主集中制。
揭发郑筱萸网民希望获得国家赔偿
张志坚,安徽宿松人,今年30岁,2002年从安徽中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毕业后,主要从事药品新品种的研发与注册。
一年前的3月20日,身为海南海口一家制药企业工作人员的张志坚,在办公室里转发了一篇名为“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药监局工作人员保持着不正常的关系”的网文。随后,他便以涉嫌“损害企业商业信誉”被刑事拘留,并被提起公诉。
在被羁押了287天、取保候审两个多月后,今年4月12日,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和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宣布,撤销张志坚“损害商业信誉罪”案件,取消对张志坚的取保候审。这意味着在法律上宣布了张志坚无罪。近日,张志坚向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和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一是要求这两个机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是赔偿经济损失35000元和精神抚慰金20000元。
虽然获得了清白,但张志坚心情并不开朗。“在制药业这一行做了4年多,现在想改行很难,但在海南想再从事这一行几乎是不可能了,只有到广州或者上海等城市去看看。”他说,目前的生活来源主要靠父母和兄弟的支持,希望能尽快获得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