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凌晨1时许,事先踩好点的张某来到阜新市东苑小区某单元一楼刘女士家楼外,发现北阳台有一扇窗户没划紧,便溜进去。
当日早上5时许,刘女士起床后惊异地发现:她放在客厅里的手机和1800元现金一夜之间不翼而飞!
刘女士报完案回来试着打自己的手机,没想到开机了,对方还接了电话!对方告诉刘女士,“手机和钱可以给你,但我有个条件,今天晚上把你儿子支走,给我留门儿。
不过当晚犯罪嫌疑人没有“履行诺言”,没敢到刘女士家来。5月10日凌晨2时许,民警将张某抓获。“我知道她家男的不在家,就在电话里那么说了,”张某承认自己有点“想法儿”。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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