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网络道德
网络媒体进入新闻传播领域,使得新闻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各种资讯在网络中发布和流通,受众的知晓权得到了很大满足。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传播从业者本身所固有的伦理道德准则内在地规范着传播者的传播行为。
大体上,网络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强化网络新闻从业者的自律意识、职业责任和自我约束能力。在自由的新闻传播空间里,网络新闻工作者充当的角色并不是一个在其中任意游走的自由分子,他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新闻从业者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新闻工作者应该坚持基本的新闻理念,用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发布。
网络新闻中最为严重的新闻真实性问题。网络新闻工作者必须尽力核实网上的新闻来源,并在两处以上来验证新闻的真实性。对于转载其他媒体的新闻也应注重调查研究。尤其是那些轰动的、刺激性的内容要进行反复的验证,不宜轻信,尽量采用权威新闻媒体的信息。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网络新闻工作者应确保由自己“原创”的新闻报道要真实、客观,认真把握好采写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通过法律法规规范从业者的行为,维护新闻传播的社会秩序。在网络环境中出现的不道德的传播行为,特别需要法律规范的制约,对网络新闻从业者形成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力。我国目前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但是我们仍然能够依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网络新闻的运作进行调控。而新闻行业内部的行政法规是更为直接的道德要求,如《出版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还有一些部门规章如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都是网络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
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新闻传播载体,无疑给受众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同时也给一些不具备新闻职业道德修养的从业人员提供了传播虚假新闻、侵权新闻、色情新闻等不道德新闻的机会。这就要求网络新闻工作者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通过职业教育、自律、他律等方法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内涵,形成一种内心的信念,经过认知、选择,约束自己的行为,创造出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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