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 17日,济南中院对几十位来自基层法院的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并就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两年来的经验进行交流。
2005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
2005年3月,济南市首批386人获得了人大任命,成为首批人民陪审员。目前,全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439名,已超过了全市法官总数的一半。两年来,全市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5355件,他们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敢于提出不同见解,不再“陪而不审”,不再是法官的“陪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