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热线消息 罂粟在我国属于严令禁止种植的植物,种植罂粟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被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近日,天桥警方就依法对一名因一时好奇而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罚款400元的处罚。
15日,大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某村村民赵某的地里发现了40株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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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讯问,赵某交代了自己种植罂粟的经过。3个月前,赵某在集市上买来一些菠菜种,没想到种下后20多天,在菜地里生长出了40株与菠菜不同的植物。通过查阅资料,赵某知道了这40株植物的名字——罂粟。起初,赵某的心里非常害怕,因为他知道罂粟是毒品鸦片的原材料,国家是不允许种植的。但是赵某又转念一想,反正是在自己的地里,不会有别人知道,而且他也不会将罂粟卖掉,就是想看看罂粟到底是什么样子,等到成熟之后,就把它们都铲除。
经过两个多月的悉心照料,这40株罂粟已经结出了果实,但是赵某却丝毫没有将其铲除的意思。民警于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以行政罚款”的规定,对赵某处以行政罚款400元的处罚。随后,民警将这40株罂粟全部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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