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正式发布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并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指引》除了要求特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前进行预披露外,还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总股份1%时应当及时作出公告;在出售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30%或出售后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比例差额少于5%时应对出售的原因、进一步出售或增持股份计划等事项及时做出公告。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