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深圳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获悉,深圳文化产业已确定为全市国民经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2006年深圳市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为381.96亿元,比上年增长25.9%,比同年深圳市GDP增长幅度(15%)高出10.9个百分点。
2006年,深圳市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6.7%,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
从文化产业分层来看,核心层增加值为67.13亿元,比上年增长35.3%,占深圳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7.6%;外围层增加值48.09亿元,增长22.7%,占12.6%;相关层增加值266.74亿元,增长24.3%,占69.8%。
从文化产业类别来看,2006年深圳市文化产业比重最大的三个行业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业,增加值为228.85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的比重为59.9%,比上年下降了2.6个百分点;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增加值53.66亿元,占14.0%,上升了0.7个百分点。发展速度最快的三个行业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业,增加值37.88亿元,比上年增长57.0%;网络文化服务业,增加值5.70亿元,增长47.9%;文化艺术服务业,增加值4.40亿元,增长44.4%。(18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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