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警方为何数次使用暂扣车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家住纸坊村附近的孙某在一家租赁公司租用一辆银色伊兰特轿车后抵押给了第三人,当第三人发现孙某根本无权抵押后报了警,公安雁塔分局丈八沟派出所暂扣了涉案车辆,孙某涉嫌诈骗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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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志强汽车租赁公司一分公司按照正常租车手续将一辆银色伊兰特租给了家住纸坊村附近的孙某,每月的租金为5600元,孙某先后几次付过租金,2007年2月份最后一次给了租金,此后的租金便一直拖欠着。此后,孙某按照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孔某的名字,做了一张假身份证,将车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取得了4万元的借款,2007年4月中旬,第三人发现被骗后报了警,车辆成为了涉案财物被警方暂扣。
“我们也太冤了,孙某租车的租金至今欠了好几个月的。这辆车是分期付款,我们每个月还要给银行付2000多元,派出所扣着车不给,一个月就要损失几千元。我们给派出所提供了孙某家的详细地址,我们也去找过很多次,他父亲在家,但就是不给我们说孙某的去向,派出所这一个月来一次都没去过。更奇怪的是,车辆被扣期间还跑了好几个地方,最远的一次还到甘肃呆了好几天。难道派出所扣的车就可以任意使用吗?”租赁公司负责人孔某气愤地说。
记者看到租赁公司从GPS车辆定位中心打出的详单显示,这辆车在被扣期间多次被动用,4月24日至4月27日还到过甘肃天水市、兰州市等地。
昨日上午,记者与租赁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到了公安雁塔分局丈八沟派出所,案件已移交给了一位姓田的民警,田某说自己刚接到这个案子不久,看过了案卷。田警官给租赁公司负责人说:“按照规定,你这辆车属于涉案财物,在案件侦破前肯定不能发还,如果你们想要车,可以找一下我们领导,看能不能变通一下。”对于租赁公司负责人“为何车辆在被扣期间多次动用,还到过甘肃”的问题,田警官笑了笑说,“这个我就没办法给你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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