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杜海涛)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进口煤炭1430万吨,金额6.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0.7%和60.3%,同期出口量为1139万吨,同比下降32%,导致我国煤炭进出口格局逆转,当季我国实现煤炭净进口291万吨。
据海关介绍,为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煤炭资源,去年11月1日,我国在前期取消煤炭出口退税的基础上,将进口煤炭的关税税率由3%—6%调整为0%—1%的暂定税率,同时进一步对炼焦煤出口加征5%的出口关税,从而运用税收调节手段,对煤炭实行宽进严出的调控政策。税收杠杆启动后,今年一季度我国煤炭出口大幅下降,煤炭进口大幅增长,调控政策收效明显。我国逐步从传统的煤炭净出口国向净进口国转变。
一季度,我国烟煤出口明显下降,对主要市场出口全面萎缩,各煤种出口平均价格有所下跌。其中,出口烟煤1036万吨,下降34%;无烟煤出口97.9万吨,下降26.4%。进口方面,一季度,民营企业煤炭进口超六成,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增速居首。其中,民营企业进口煤炭865.4万吨,增长74.9%,占同期我国煤炭进口总量的60.5%,所占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4.9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78.8万吨,增速达1.4倍。
由于越南和印度尼西亚与我国相邻,运输成本较低,两者合计占同期我国煤炭进口总量的76%。
海关人士分析,税收调节政策实行后,进口煤炭的价格优势比较明显,导致进口动力增强,缓解了因运力不足导致的东南沿海省份用煤的矛盾。以今年3月份为例,综合7个主要煤炭生产城市的无烟煤出厂含税平均价格为361.8元/吨,而同期我国自越南进口的无烟煤平均完税价格为322.1元/吨。为此,有关方面应利用当前有利条件,继续扩大煤炭进口力度,同时,淘汰国内的落后煤炭产能,提高国内煤炭资源的开发效率和合理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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