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沈度实习生陈雪报道:将1.02亿元公款用于炒股,不料竟被“套牢”,亏损数千万元。16日,省建设厅原总工程师彭东安因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3年7月,彭东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1.02亿元公积金资金,以购买国债的名义,与一家理财公司签订协议,进行股票买卖投资。
在前日的庭审中,彭东安辩护律师辩称:1.02亿元公积金与理财公司签订的是购买国债的协议,不知其用来进行股票投资,而用公积金代购国债的协议是合法的。
法院宣布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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