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实行“教室限员”标准 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三湘都市报5月17日讯 中小学教室“爆棚”,学生家长因孩子座位安排而徒生苦恼的历史将成为过去。“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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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娱乐场所办学
《标准》为学校选址列出了众多“雷区”。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下,学校选址将首先考虑学生安全问题,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被列为不安全地带。《标准》还要求: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另外,选址还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教室学生数50人为上限
为保证教学质量,长沙本市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标准细化了教室设置的适宜标准:完全小学每年级2—4班,每班≤45人;初中每年级4—10班,每班≤50人;高中每年级8—12班,每班≤50人。
遵照班级数量的不同,《标准》还对中小学校的校园面积、体育用地、绿化面积分别作出了强制性要求。其中,体育用地方面,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3平方米*生,普通初、高中不低于4平方米*生。中小学绿化覆盖率则应不低于35%。学校宿舍使用面积的配置标准为:小学≥2.4平方米*生,初中≥3平方米*生,高中≥3.5平方米*生。
学校公用经费年增5%以上
“按照农村、县镇、城区划分,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为275元*年、305元*年、455元*年。小学学生则为200元*年、230元*年、330元*年。”上述标准为长沙市2007年的最低标准,以后年增长速度将不低于5%%。对此,《标准》要求各校建立健全的财经管理制度,定期审计并公布学校经费收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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