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家电市场的消费群体极大
核心提示
每年我市更新换代的废旧家电在数百万台以上。“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无人监管。”市再生资源协会会长余兆机用这句话概括了我市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现状。
今年5月1日实施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含废旧家电)回收的,必须获得工商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这意味着数以千计走街串巷的“回收游击队”须退出历史舞台。废旧电器将何去何从?请看本报记者调查。
数千贩子收家电
旧家电带来新危害
回收
街头游击队是主力
5月15日,渝中区厚慈街的刘老太颤颤巍巍地把家中那台经常“扯拐”的旧电视机抱出家门,交到一民工手中。
民工肩上扛一根棒棒、棒棒上挽着条编制袋,天天拿小喇叭扯着喉咙吼着“冰箱、彩电、洗衣机!”从她家门口走过。
一番讨价还价后,这台旧彩电以80元成交。
棒棒名叫熊文贞,四川邻水县九龙镇关堰村人。他告诉记者,他16岁起就到重庆收购废旧家电。20年里,他几乎走遍了重庆的大街小巷,一月收入2000元左右。
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估计,在主城,像熊文贞这样的“回收游击队”有数千人之多。市民家中的废旧家电,大多经他们收购后再转手卖出。
记者对南坪裕佳花园小区10户家庭随机调查:7户家庭废旧家电是“收购游击队”收购的,2户是销售商以旧换新收购的,1户作为生活垃圾丢弃。
熊文贞收购的旧电器,有的经简单维修后,卖给二手家电老板。不能使用的,就在租赁房中“杀”(拆解)了分类卖——外壳塑料玻璃等卖到附近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站再作为生产原料卖给生产厂家;电路板等核心部件通过中间商辗转卖到汕头的一些加工厂。
中兴路二手家电市场一张姓老板告诉记者,来这里买二手家电的,大多是进城民工、大学生、小餐馆经营者以及二手房房东。“一些做旧家电生意的外省人来这里批量购买后,再辗转卖到境外和国外。”
销售
二手市场有猫腻
5月16日,中兴路二手家电市场。
这里的旧家电价格比商场的新电器低得多,哪怕看上去崭新的电器也是如此。“我们卖的就是旧电器,不管什么使用寿命。”几户经营户说。
经营户张女士告诉记者,旧家电也能保修,期限靠买卖双方议定。卖出的旧家电价格高,保修时间就长;价格低,保修时间就短。
另外,在这里购买旧电器只开具收据,没有发票。
该市场管理办人士证实,该市场总体是健康的,但翻新货、拼凑货的确存在,消费者和经营户扯皮打架时有发生,“我们能做的工作就是尽量调解。”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士称,电器超期服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突然燃烧、爆炸等。二手市场旧家电销售确实存在混乱情况,如有的旧家电在维修点简单维修后勉强能使用,就上摊销售;有的将几台机子的零件简单拼凑成一台机子销售;有的换个新外壳就销售;还有的将几台废旧电器的零件拼装后,换上外壳贴上标识,冒充品牌机。这些都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主城有多少二手家电市场、废旧家电经营户及消费者?虽然有关职能部门未作统计,但可以肯定,这是一个不小的群体。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称,袁家岗、石桥铺、歇台子、小龙坎等有六七个二手家电市场,较大的数中兴路和朝天门两处。仅中兴路市场,就有八九十户经营户。该市场张老板估计,这里每天大约销售旧家电几十件,生意好时上百件。
危害
拆解转卖造污严重
专家介绍,废旧家用电器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聚合溴化联苯乙醚六种有毒有害物质,它们会严重污染土壤、空气和水源。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士称,“回收游击队”在拆解废旧家电及市民在处置废旧家电过程中,如果随意掩埋、焚烧或丢弃,其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会严重污染土壤、空气和水源。如废旧冰箱被拆解后,氟里昂会排放出来破坏大气臭氧层,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国外拆解冰箱时,氟里昂被专用回收罐回收后,交给专业处置单位处理。
更大的污染来自各种废旧电器的电路板。该人士称,电路板含有大量重金属,被拆解后大多被一些中间商集中收购转卖到汕头一带。业内人士透露,本市一家专门经营电路板的中间商,每月有100多吨废旧电路板发到汕头。
市再生资源协会会长余兆机说,他们曾专门到汕头调查,发现重庆的废旧电路板最后到了汕头某镇。该镇是全国废旧电路板集散地,全国各地废旧电路板源源不断进入当地村民的家庭作坊,用原始的方法再次拆解,卖给生产企业。“该镇家家户户都从事电路板拆解,铅、汞等有毒金属严重污染了水质,整个镇的水都是脏的,饮用水不得不用专车从外面运进去。”
亿元家电处理厂
难敌街头“小喇叭”
从2004年起,国家发改委酝酿制定《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条例》尚未出台。
《条例》规定:消费者应将家中的废旧家电交给回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不得擅自丢弃和拆解;回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等回收的废旧家电,应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严禁拆解、拼装并自行销售;处理企业应对回收的废旧家电分类检测,对经测试、维修后达到旧家电标准的,应贴上再利用品标识后,出售给旧家电经销商;处理企业对废家电应在符合环保、安全的条件下拆解,并分类交到生产企业再利用;旧家电经销商不得销售未经企业检测、标识的旧家电。
余兆机认为,《条例》思路很不错,但操作起来很难,最大的难度是对街头“回收游击队”的监管,因为他们目前是回收废旧电器的主体。“如果他们自行收购废旧家电,不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而是自己拆解拼装和销售,怎么管?谁管?管得了吗?”
再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回收废旧家电须经工商等部门登记许可。“如果这些‘街头游击队’没有获得工商等部门许可就自行回收,能管得了他们?消费者把废旧家电交给‘街头游击队’,而不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又怎么办?”
余兆机告诉记者,外地某市按此思路进行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回收处置试点,企业投入上亿元建起高标准处理企业,却处于无米下锅的尴尬境况。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士认为,废旧家电从居民家中回收、检测、到处理企业拆解,分门别类进入生产厂家,以及对旧家电销售的监管,都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管上缺一个环节也不行。这需要商贸、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更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消费者的配合。
市民对《条例》的即将出台表示支持,并建议:国家应推出集中召回和强制报废措施,超期服役的家电也应标明安全使用期限,由政府有关部门来协助和监督厂家进行废旧家电回收工作。
国外如何处理电子垃圾
据《新民晚报》报道,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电子垃圾必须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以“谁污染谁负责”为原则,家电生产企业承担主要责任,拨专款用于后期回收。
欧盟〈电子电器设备禁用物质指令〉规定:所有进入欧洲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不能含有铅、镉、汞等6类有毒有害物质,否则将征收每件商品20欧元“环保费”;生产商必须负起产品回收、再生或弃置的责任。
记者 张少科/文图 郭娟/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