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实施保障经费、保障就业、保障后方、保障权益“四个保障”,罗甸县劳务输出通过10年努力,累计向省内外输出农村劳动力23.7万人次,务工总收入12.28亿元,8.9万贫困人口通过输出就业脱贫致富。
目前,罗甸县劳务输出已由10年前的100余人发展到5万多人,输出人数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县长彭贤伦说,能取得这些成效,靠的是“四个保障”助推劳务输出实现了“三大转变”。
一是经费保障。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预算安排10万元建立劳务输出基金,作为务工人员的办证经费和输出困难人员就业激励资金,有关部门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由用工单位解决务工人员的路费和前期生活费用。
二是就业保障。为改变输出农民工素质不高,一般只能干粗、重、脏工种,报酬较低的情况,相关部门和乡政府积极筹措就业培训资金,形成“非农技术培训以职校为主,干部培训以党校为主,农技培训以夜校为主”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年均培训群众2万多人次,培训后输出人员成了珠三角地区企业的“抢手货”,赢得了深圳龙大公司、惠州“三星电子”、“信华电子”、深圳“奥力电子”、东莞“亚南电子”等几十家企业长期用工订单,每年向沿海输送培训人员就业率达90%,月人均净工资800多元。
三是后方扶持保障。该县采取村帮村、组帮组、户帮户、干部帮群众的措施,由政府出资补贴鼓励未外出农民承包耕种或退耕还林,管理外出务工户的耕地;各乡镇一把手签定责任状,确保每户外出务工户子女按时入学入托;民政部门从物资、资金上优先考虑外出贫困户老小的生活问题。
四是跟踪服务保障。县就业办建立输出人员档案数据,县组织部门在务工人员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团支部,负责协调用工企业关系,沟通司法部门搞好维权服务,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每年定期带领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党政负责人,到输出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个保障”使罗甸县劳务输出实现了从无序到有序、从简单外推到“订单”输出、从“普工”输出到“技工”输出的三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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