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5月21日电(记者宋常青) 身涉著名景区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千万元贪污门票案,甘肃省嘉峪关市文化局原副局长杜思平近日被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贪污罪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数罪并罚领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至2005年1月,杜思平在担任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所长期间,伙同该所会计吕越英、出纳员盛淑萍等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截留门票款设立单位小金库,杜思平多次侵占小金库公款4.55万元;杜思平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单位小金库,对其所主管的财务工作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文管所财务管理严重混乱,单位会计、库房保管员、售票员等5人相互勾结,采用门票出库少填单,门票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大肆贪污,作案金额1075万余元。
涉及贪污1075万元门票款的5名工作人员已经于2007年3月26日被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缓和6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思平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杜思平同时作为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单位内部发生特别重大的贪污犯罪案件,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又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应当数罪并罚。
法院一审判决:杜思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杜思平退赔的赃款4.55万元上缴国库。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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