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21日讯 一套房子价格到底是多少?省城房地产销售企业中已推行《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制度。日前,记者走访发现,一些楼盘房价仍然全凭售楼小姐一张嘴,没有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看到悬挂“商品房销售价格表”,销售人员也不提供《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
据了解,省城物价部门规定,进行商品房销售时,经营者必须为每栋楼配备一定数量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在购房者选购商品房时出具,供购房者查阅。经营者还应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必须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说明书”必须包含项目名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商品房销售价格表以及价格执行时间等内容。“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必须明示楼号、整楼平均价格、楼层单元号、销售面积、销售价格等内容。从事商品房销售的经营者,不能改变和减少“说明书”的内容,不能收取“说明书”中没有标明的费用。
日前,记者走访了山大路、山大南路、花园庄东路、历山路等数家售楼处,发现想看看《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和“价格表”还真是不容易。位于花园庄东路的一处楼盘,记者没有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看到“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当记者质疑时,售楼人员却表示,我们有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表”,但是在你没有签订购买合同之前我们不能给你看。在历山路一家售楼处,售楼小姐告诉记者,如果现场要看这两个证件,需要和已经购买我们房子的业主联系,参考他们的这两个证件。售楼处没法现在给你看。
“如果现在购买,每平方米可以便宜50元”,“一次性付款房价打9.9折”……记者了解到,时下房子价格仍然是开发商进行促销的重要手段,至于价格到底是不是真正优惠则无法考证,只有开发商自己内部掌握,成了“最高”机密。省建设厅联合各部门于近期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在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环节中,不在醒目位置按规定对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以及以价外加价、分解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抬高房价和多收费用,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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