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5月21日宣布,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自6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此次调整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
另外,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这是继今年4月份对这些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另对其他70多种钢铁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后,针对产能过剩、出口增长过快的钢铁产品采取的进一步宏观调控措施。
同时,为鼓励进口,促进贸易平衡,还将对209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煤炭、软木和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为0至3%;排液泵、密封件、轴承及阀门用零件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税率为2%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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