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细化合同条文,月嫂人格应受尊重
月嫂不洗成人内裤
晨报讯(首席记者苏琳)“用户平等地对待月嫂,不只体现在食宿、工薪方面,更重要的是尊重月嫂的人格。”大连一家政公司表示,该公司签订的月嫂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月嫂不为成年人洗内裤。
“一些年轻夫妻认为,请月嫂收拾家务就应该包括所有的家务活,甚至洗内裤、袜子。”有三年月嫂从业经历的姜阿姨告诉记者,她因为拒绝洗内裤而和雇主闹僵。
今年3月初,姜阿姨受雇于马栏桥附近某小区一对新婚夫妻。小两口每天交待她具体要负责的家务活,每两三天将要洗的衣物堆到一起交给姜阿姨。渐渐地,待洗衣物里偶尔夹杂着内衣、袜子等小件。47岁的姜阿姨说,自己当时想,就算是顺手帮孩子洗了。没想到,内衣裤出现频率越来越高。她婉转地提出异议时,却遭到了对方的质疑——“月嫂洗衣服还有什么内外之分么?” 迫于双方尴尬的僵持气氛,两天之后,姜阿姨辞职。
“一名合格的月嫂应该踏实勤快地完成服务项目,服从用户的合理要求。”大连好月嫂家政公司太原街店经理陈元峰说,但是,在月嫂尊重用户的生活习惯的同时,用户也应该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陈元峰介绍,该家政公司的月嫂合同条文里规定,月嫂不为成人洗内裤。
陈元峰介绍,大连家政市场目前从业人员紧缺,工薪一路看涨。不过这并非公司细化合同的原因,“家政从业人员被看成是伺候人的活儿,对行业的偏见也是业内‘人手不足’的一大背景。”而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行业才能健康发展。陈元峰介绍,合同中同时约定月嫂在没有安全带的情况不擦玻璃,即使是一楼也不行。他说,这些“拒绝条文”的设置得到绝大多数用户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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