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莉)最近,扬州交通在全系统开展了“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活动。蒋爱祥局长代表扬州市交通局在公众媒体向社会承诺,做到四个阳光化:执法依据阳光化、执法程序阳光化、执法监督阳光化、便民措施阳光化。
“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今年的主题是规范执法权,即规范交通部门依法行使的且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职能,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创建评比,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公开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承诺指出,扬州交通将用公正、严肃的执法维护百姓群众利益,用关爱、便捷的措施方便百姓群众。对于五小养路费征收、超限运输检查、通行费征收和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等与百姓群众关系密切的执法行为将进一步提高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和公开执法的程度,让阳光成为权力运行的消毒剂,让执法在社会百姓的监督下公开、公正、公平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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