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携手提升本区域在全球的竞争力
深港两地政府签署“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
在加强两地创新人才交流、实现资源共享等十七方面达成共识
本报香港5月21日电(记者刘秋伟)今天,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会展中心正式签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全面推进和加强科技合作,包括人才交流和资源共享,使两地形成创新资源集中、创新活跃的区域。
深圳提出建设“深港创新圈”的构想,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积极响应和认同。双方一致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深港两地面对着共同的机遇与挑战,更要紧密地携起手来,进一步提升深港区域在全球的竞争力。经过两地政府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沟通和磋商,形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协议文本经中央政府批准后,于今天在香港会展中心隆重举行签字仪式。
出席签字仪式的有:科技部副部长程津培,广东省副省长宋海,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常务副市长刘应力。王永平和刘应力分别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合作协议文本上签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出席了签字仪式。
《“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是“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合作框架内的重点之一。深港两地政府今天签署的该项合作协议,在17个方面达成了共识,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双方政府成立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并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个专职小组;二是加强“深港创新圈”战略研究的合作,尽快制订创新圈发展战略和实施步骤;三是加强两地创新人才、设备、项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双方合作建立统一的深港科技资源信息库;四是加强两地科研机构及高校间的合作,鼓励双方科教人员的交流和培养;五是整合创新资源,支持创新合作,双方政府共出资支持两地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创新研发项目,实行共同申报、共同评审,并共同促进其产业化;六是加强双方科技园区的合作,实现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努力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和创新链;七是鼓励和支持双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并赴对方设立分支机构;八是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使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自主创新提供有效保障;九是加强合作向外推广深港两地的科技服务和成果,以及加强双方会展业的合作,培育各自有特色、有品牌的国际性科技展会;十是双方共同努力改善通关环境和跨境交通,为物流、资金、人才和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流动提供更大的便利;十一是加强双方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等等。
程津培、唐英年和许宗衡分别在仪式上致辞。程津培对《“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并表示,科技部将全力支持“深港创新圈”的建设。唐英年在致辞中表示,深港双方可善用两地的优势,提供有利创新的环境,让两地的科研人员和机构进行更深层及多元化的合作,开发新技术和推动产业升级。相信随着深港双方签署《“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两地的创新科技合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许宗衡在致辞中指出,《“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深港合作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必将极大地提高两地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两地产业化升级,增强两地发展后劲,对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建设新型国家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目前,“深港创新圈”建设规划已经完成了调研、草拟等前期工作,现正进入论证阶段。根据规划草案,“深港创新圈”的主要任务是建成政府管理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产业集群体系、中介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体系等六大体系。而总体规划布局思路,一是选择深港对接优势项目,优先启动发展;二是梳理整合深港现有项目,重点扶持发展;三是确立深港应对挑战项目,超前部署发展。
“深港创新圈”的区位规划布局,是以边界地区为纽带,以港北教育研发集群及深南产业集群为主轴,以珠三角为纵深的立体空间布局。具体规划包括,由深圳湾核心创新区、边境区及福田保税区封闭创新区组成的深圳湾与深港边境科技创新区,以及由香港北教育研发聚集创新区、港岛大学及数码港高端创新区、深圳宝安及龙岗延伸创新区、未来其它延伸跨境创新区组成的深港科技创新区两大区域。
重点发展的产业群包括:大规模集成电路产业群;计算技术产业群;通讯产业群;软件产业群;数字视频产业群;新型材料产业群;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群;海洋能源开发利用产业群;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产业群;智能技术产业群;先进制造技术产业群;创意产业群等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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