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启峰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财政部和教育部昨日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介绍《意见》有关情况。
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是要实现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张少春希望各地要在落实资金的同时,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使家庭经济困难孩子的“读书钱”真正用在他们身上。
国家大力助学
每年助学费用达500亿元
根据《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不包括贷款,光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就将达到308亿元左右。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指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
根据《意见》规定,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杨周复透露,今年将在教育部部属院校试行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政策。
探索新型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优势明显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为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给予与国家助学贷款同等优惠政策。据他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近年来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国家助学贷款品种,在身份认定、信用约束等方面优势突出,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
张少春指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部分是小额贷款,具有三个优点:一是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比较方便,无需抵押,成本较低;二是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可以顺利报到入学;三是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这种方式比在高校做助学贷款要灵活。
张少春表示下一步要大力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财政部正会同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研究具体办法。办法出台后,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只要把高校助学贷款的贴息、风险金等优惠政策都能给到承办生源地贷款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有益补充,甚至平分秋色。”他说。
资助不分公私
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但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
张少春说,为使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同样资助,还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需要把国家政策在省一级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得到完善和细化。首先,要对申请享受新的资助政策的学生所在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核,该校应是国家批准的学校,应符合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的政策要点。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要求,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学。张少春表示目前有些民办学校还没有做到这一点,今后对这一点的考核要与国家奖助学金一样纳入新的资助政策体系。
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的方法,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多少资助今后要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和学生入学的分数挂钩。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
“由于目前民办学校实行属地化管理,教育部将把研究后出台的配套文件发给各省,督促每个民办高校逐个落实。”他说。
规范收费标准
今后5年内不得涨学费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指出,根据《意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违者将受处罚。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大学收费保持稳定是否会与物价上涨发生矛盾,杨周复强调,学校收费标准制定与物价“不挂钩”,而是按照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这在1996年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我国高校目前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如果培养成本因物价提高而提高,学校入不敷出而收费标准又不够,国家财政要适当增加给高校的拨款。学校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教师调整工资也将由国家拨款。
我国今后要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杨周复强调,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要对教育收费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支出管理。
“如果这次意见下发后,有的地区的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就要按照有关乱收费的规定给予处罚。”他说。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