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天津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大学生就业服务努力减轻毕业生求职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本市将通过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采取“五个免费,两个补助,一个确保,一个优先”的优惠政策、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5项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并为他们减轻求职的负担。
为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三部门将从求职招聘、人事代理、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等多方面,给求职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通知》明确,本市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积极开展网上求职招聘活动。有关部门将利用网络技术、搜索引擎和远程面试三大技术,实现网络招聘求职服务的常年化,并不断拓展网络服务功能。今年市教委投入180万元,今后还要继续加大对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投入力度,不断进行完善,实现教育、人事、劳动部门,用人单位的信息共享。市教委要求,今后本市各高校也要继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加大投入,建设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专网,形成四通八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体系。网络服务功能也要不断拓展,开展远程面试,使学生和用人单位直接面对面,在宿舍、教室等地方都能随时随地交互供需信息,实现信息发布实时化、网络招聘常年化,做到网上就业服务的“全天候、多功能、广覆盖”。
今后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还将采取各项优惠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实在在、细致周到的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五个免费,两个补助,一个确保,一个优先”的优惠政策。五个免费包括: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举办的就业招聘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免费为毕业生发布求职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两年;对到无人事代理权中小企业就业的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一年。两个补助包括:学校和用人单位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与就业有关的交通费、通讯费补助或提供方便。一个确保是:各学校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确保至少提供一次推荐机会。一个优先是:对离校后回户籍所在地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对用人需求较多的单位,高校要积极协调其来学校招聘或进行网上面试,对目前还暂不能提供远程面试服务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提供服务。
在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方面,市教委要求学校开展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指导,做好择业教育,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根据当前形势和毕业生自身条件进行客观评价,帮助他们准确定位,合理确定期望值,减少不切实际的应聘和考试。同时学校还要教育学生增强自身内在修养,注重朴实、干净、大方的外在形象,避免个人简历和着装的过度包装;减少求职过程中不必要的支出,降低就业求职成本。另外,高校要加强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综合能力锻炼,不断提高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与组织协调能力,激发他们的自强精神,使他们养成积极应对就业的进取心态。
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对已经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有关部门还将帮助他们在基层学以致用、建功立业。同时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政策,为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好代偿助学贷款、考研、考公务员、生活补贴、户档迁转、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努力做好管理和后续服务工作。
今后本市还将继续鼓励、支持、扶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有关部门与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制度,帮助毕业生自主创业。此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和各高校要为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就业开辟“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交流平台,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帮助他们降低求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