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小陈和小刘就是看了这个广告才找到中介的。
历尽坎坷,小陈和小刘终于逃回了石家庄。
在船上干了一个月,小刘的手关节都变形了。
打工仔自述逃离“海上噩梦”
看到中介公司的招工广告,两人动了到海上当渔工的念头,但没想到等待他们的是一个月的“黑色生活”
核心提示:省会两个年轻人通过中介找到了一份外地渔船上的工作,可是刚干了一个月,就因为无法忍受每天十几个小时的繁重工作,以及其他人的打骂虐待,冒着危险逃了回来。他们说,中介当初承诺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活儿也不算重,但实际上却远不是那么回事。
律师认为,该中介招工宣传与事实出入较大,对中介事项的告知存在重大瑕疵,应退回中介费,赔偿当事人损失。
□本报记者 苗静
5月15日见到记者时,小陈和小刘还没有完全从那一个月的“海上噩梦”中醒来。虽然回到石家庄已经一周了,但二人仍然感到腰酸腿疼,小陈不能平躺着睡觉,而小刘也瘦了十来斤。
“那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啊!”在讲述这场遭遇的近3个小时里,他们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
对中介的承诺动了心
小陈大专毕业后工作了几年,因为打算结婚,所以想找一份挣钱多些的工作。
今年4月初,小陈在报纸上看到了石家庄远帆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帆公司)招聘渔船工作人员的广告。广告只说要求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待遇1800元至3500元。小陈动了心,“我找到中介咨询情况,负责人付先生说,船上工作挺轻松的,一天也就工作七八个小时,都是机器捕鱼,活儿也不重。”我觉得远,就叫上也是大专毕业、正在找工作的朋友小刘一起去。
4月6日,两人各自交了500元中介费,与该中介签了合同。4月8日下午到达山东威海荣成的石岛后,与付先生合作的当地金桥中介的刘女士接待了他们。两人与船东吴老板签订合同后(合同中并未注明每天要长时间大劳动量的工作),就上了一艘船。
上船还没1个小时,船就开了。而这一出海就是两个多月,6月15日才返航。还有一艘头船与他们的船一起作业,两艘船的手续都不齐全,所以中途都不敢靠岸。而这些,都是他们后来才听说的。
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
船开后不到半小时,小刘他们的手机就没有信号了。“两三天后,开始下网捕鱼了,我们干的活就比开始时重了。”小刘说,他们每天下网、起网、把鱼全放到甲板上、装箱、收拾工具。开始每天打一网鱼,后来每天两三网,打一网鱼就要干七八个小时。平均每天干活八九个小时,还要值班,值班是9个人3班倒,每班3小时,要随时观察头船的情况,虽然比干活轻松点,可是得一直站着。“每天干活八九个小时,值班八九个小时,加起来就是十七八个小时!”
因为经常拽油绳(船上的一种工具),小刘的手在船上时根本不能完全伸开,下船后才慢慢恢复过来。而且,由于每天都戴着特制的胶皮手套干装箱等活儿,小刘的手指关节被磨得都变形了。
二人说,开始时不适应,他们总是睡不着。后来因为太累了,躺下就睡,但每天也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好几天都不刷牙、不洗脸。小刘说,船上做的馒头倒是很大,相当于家里的3倍,起初他只能吃少半个,后来能吃一个半。“回来一周了,我的饭量还是那么大。”
小刘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当时,他累得连小便都失禁了。
经常遭人辱骂殴打
小陈说,船上的人多来自山东、东北,因为他俩是新来的,所以别人把最苦最累的活儿都留给他们干。没有人教他们怎么干活,不会干就得挨打。“那些人脾气特别不好,说话很粗暴,干活儿稍微慢一点儿就连推带打的。”小刘说,“那次,师傅让我递个东西,他口音重,我没听清,他一脚就踹到我胸口上了,我当时就坐在那儿起不来了。”
他们说,几乎没有一天不挨打的,有时一天就挨好几次踢,小陈的眼镜也被打碎了。“而船长则说,船上的人不好管,这就不是个说理的地方,有本事拿菜刀砍他去!”
逃跑不成,差一点跳了海
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煎熬了,他们想马上下船。可是在茫茫大海上,他们看不到一点希望。
终于,4月中旬,船因检修在浙江温岭靠岸。后为了逃避检查,又开到一个三面环山的小岛附近。手机有信号了,他们打了海上110,并联系上了家人。然而,因为信号时有时无,温岭边防大队无法确定他们的位置。
“等待救援的那三四个小时,真是饱受煎熬!” 小刘说,见没希望了,他俩穿上救生衣准备跳海。但是,船上一个师傅阻止了他们。“幸亏当时没跳,要是跳下去,也许命都没了!”
家人千里迢迢赶去探望
那次逃跑虽然失败了,可是,因为那次联系,家里人知道了他们的情况,更加忧心如焚。小刘的两个姐夫放心不下,专门从唐山赶到石岛寻找他们。金桥中介的刘女士通过卫星电话联系到“头船”的船长。“船长一说,我马上就哭了,恨不得立刻飞回去,大声喊着我要回家,我要下船!”
但是,船不可能因为他们两个人而靠岸,他们只能继续等。
终于逃出了“海上地狱”
5月6日,船因检修又开到那个三面环山的小岛附近。他们又一次恳求船长。船长说,趁着头船船长不在,可以悄悄放走他们。二人向管账的人要工资,那人说:“你们自己要走,还有脸要钱?”
小刘说,当时,工钱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他们只想尽快脱离险境。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一个东北的姓李的人。5月7日一大早,他们拦住了1条小船,可是被大副发现了,拦住不让走。“当时,我们一个劲儿恳求他,都快给他跪下了。幸亏有几位师傅替我们说话,头船船长又不在,才逃了出来。”
逃到温岭,再到温州,到德州,靠着家人寄过去的钱,几经辗转,二人终于回到了石家庄。
远帆公司还在介绍“渔工”
回到家的小陈和小刘发现,报纸上依然有他们当初看到的招工广告。
“当初我们看过这家中介的经营证照,这应该是个正规的中介。因为当初这家中介说到船上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活也不算重,我们才去的。可是上船以后我们上当受骗了。要不是听信了中介的宣传,我们也不会白受了1个月的罪,1分钱没拿着,还搭进去近1000元路费。”他们认为,虽然是他们自己逃回来的,可那也是迫不得已才回来的。这家中介应该退回中介费 ,赔偿他们的损失。
5月18日,记者联系到远帆公司的付先生,以求职者身份咨询相关问题。他说,到船上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但也不一定,忙的话可能干十来个小时,活少时也就三四个小时。渔船工作人员要求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一部分是体力活,所以身体素质要好。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石岛金桥中介的刘女士,她非常肯定地说,平均每天工作量绝对不超过8小时,也就三四个小时,活儿也不累,一般人都能干得了。“要是在陆上干这点活,根本挣不了这么多钱,就因为在海上,环境差一些,没有规律,工资才这么高。”记者问通过远帆公司介绍到石岛的工作都是这种条件吗,她回答“是”,“我们是合作关系”。
中介公司不给退费
5月18日,记者和小陈、小刘一起,再次找到远帆公司。付先生说,小陈他们上的船是个人的,挂靠在船业公司。记者问是哪个公司,他说“没细问”,中介都是把人送到固定的那几家公司。付先生说,“远帆”与“金桥”是合作关系,用人单位方面主要由金桥中介联系,“远帆”有协助义务。
记者问:“你连这艘船属于哪家公司都不知道,就把人送到船上?”付先生说:“我只对上家负责,我可以保证我这个环节没问题,金桥中介没问题。”他说,船老板和船业公司“应该没问题”,如果有问题,金桥中介就不会安排他们去了。
而对于小陈和小刘的遭遇,付先生说,因为工作枯燥,发脾气、推一下,肯定会有的,这算不算打也不好说。“船上都是这样的,山东这边的船还算好一些的。”记者问,他既然知道这些清况,为什么还让求职者去?他答:“我事先就说了,要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记者反问,这就等于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挨打受气吗?他则说,小陈和小刘现在的问题是找船老板要回工资,“不要跟我对立”。
付先生说,他会积极联系船老板,帮小陈他们要回工资。而对于二人已交的中介费,他答那500元有一部分给了金桥中介,不可能退。
目前,小陈和小刘已将此事反映到石岛海事局和劳动局,海事局答复等该船从海上回来后即进行调查。而劳动局则希望他们亲自过去反映具体情况。
【律师观点】
中介应退中介费
并赔偿损失
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董学明律师认为,小陈、小刘和远帆公司的关系属于劳务居间合同关系。
如果远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职业中介业务,那么双方居间合同成立。作为居间人,远帆公司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如实报告义务,也就是说,必须实事求是地就自己所实际掌握的信息,如实地向委托人提供最方便、最有利、最有价值、最及时的订约渠道,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和可靠,没有任何隐瞒欺骗或掺杂任何自己主观臆测,不得弄虚作假,也不得恶意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如果居间人没有尽到以上这些忠实的义务,反而为获取居间报酬而故意作虚假介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人与居间人订立居间合同,往往是由于信息不够灵通,才请居间人为自己办理事务,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居间人找到订约的机会。而这一目的的达到,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据实报告是十分重要的。报告不真实,将误导委托人订立有可能受到损害的合同,这与居间合同的本意是完全违背的。
远帆公司招工时宣传与事实出入较大,而且用人单位有非法经营、非法用工的嫌疑,远帆公司对中介事项的告知存在重大瑕疵。小陈、小刘可以要求远帆公司退回中介费并赔偿相关损失,也可以向工商、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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